1 目的
規(guī)范船舶通信導航設備技術管理,確保設備完好。
2 適用范圍
通信導航設備的管理、使用和維護。
3 管理范圍
3.1 通信設備:甚高頻無線電話(VHF)、雙向無線電話等。
3.2 無線電導航設備:航海雷達、雷達應答器。
3.3其它設備:船上廣播設備、備用電源。
4 職責分工
4.1 船長負責通信導航設備的管理、使用、維護、修理的,并協(xié)調有關人員的工作。船長應了解通信導航設備的技術狀況,認真負責地審核并簽署設備修理工程單據(jù)。
4.2 船長負責無線電通信導航設備的管理與維護。
4.3 船長負責安裝在駕駛臺內的通信導航設備的使用和管理。
4.4 輪機員負責通信導航設備發(fā)電機組及電瓶的維護保養(yǎng)。
5 設備使用
5.1 使用人員應嚴格按照說明書的操作步驟正確使用。
5.2 通導設備的使用情況應記錄在《設備檢修保養(yǎng)記錄簿》中。
5.3 各種技術資料、管理資料要造冊保管,并在交接班時交接清楚。
6 設備檢查
6.1 開航前,要對重要通信導航設備進行功能檢查,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到《設備檢修保養(yǎng)記錄簿》中。
6.2 通信導航設備的檢查由船員負責,每月應通查一遍。
7 定期維護
7.1 每半月檢查蓄電瓶一次。
7.2 每半年應用儀器面板測試儀表,測量有關技術數(shù)據(jù),檢查儀器性能并予以記錄。
7.3 每季度應對收發(fā)信機、航海雷達、天線進行清潔保養(yǎng),并檢查各通信導
航設備接地是否良好。
8 修理及注意事項
8.1 通信導航設備發(fā)生故障需要修理時,應報告機務科安排修理。
8.2 在申請修理時,應說明設備的型號、故障現(xiàn)象、故障可能發(fā)生的部位、需準備的備件等。